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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運動禁藥條例經已修定
2010-04-26

為進一步發揮其效用,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運動禁藥條例(條例) 已被作出新修定,並即時生效。

有關條例是香港運動禁藥計劃 的基礎。條例的草擬工作於2009年1月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簽署世界運動禁藥法規(法規)後開始。

條例獲得世界運動禁藥機構確認符合法規的要求,並分別於 2009年3月及2009年5月獲得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及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通過。 條例公開後收到各方意見。經詳細考 慮該等意見後,條例獲建議作出修定。修定後的條例其後亦獲得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通過及世界運動禁藥機構確認符合法規的要求。

港協暨奧委會於2010年 4月1日的常務會議通過新修定條例。由即日起,原有條例已被新修定條例取代。

按此參閱新修定 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 – 運動禁藥管制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