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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藥檢名單的運動員,必須提供準確及最新的行蹤資料,以便本會作無預告的賽外檢測。藥檢名單內的運動員必須遵守有關行蹤資料要求,以避免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條。
有關遞交行蹤資料的要求
在藥檢名單內的運動員必須符合以下行蹤資料的要求:
- 季度 - 按季度提交行蹤資料
- 限期 – 每年的四個限期分別為 – 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及12月31日。
- 60 分鐘時段 – 每日(於早上6時至晚上11時之間)指定60分鐘,按時於指定地點準備隨時接受藥檢。[注意: 藥檢並不只限於指定的60分鐘內進行]
- 每日住宿地址 – 遞交運動員每日住宿過夜的詳細地址。
- 其他要求 – 提供訓練及比賽的資料,以及定期活動的概括情況。
- 更新 - 行蹤有所改動時須作出更新,以確保所遞交行蹤資料準確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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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遞交及更新行蹤資料?
運動員可根據個人喜好,以下列方法遞交及更新行蹤資料:
- 運動禁藥管制行政管理系統(ADAMS)
- 電郵
- 傳真
- 短訊
- 電話錄音
由於於每季度遞交行蹤資料時,所涉及資料量太大,不宜採用短訊或電話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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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禁藥管制行政管理系統(ADAMS)
運動禁藥管制行政管理系統(ADAMS) 是由世界運動禁藥組織(WADA)研發及管理的一套加密網絡數據系統。運動員及其代表可利用ADAMS提交運動員行蹤資料。此系统亦可方便運動禁藥組織處理禁藥管制工作及結果管理。
WADA 於2011年11月推出ADAMS 3.0版本及英文版使用手冊。「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亦製作了中文版的ADAMS3.0快速參考卡,以協助運動員使用ADAMS輸入行蹤資料。請按以下連結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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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電郵及傳真遞交及更新
運動員若决定利用電郵或傳真遞交或更新行蹤資料,可利用遞交行蹤資料表格 或 更新行蹤資料表格。 電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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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852) 2890 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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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短訊及電話錄音更新
在無法上網及沒有傳真機的環境,運動員可利用短訊及電話錄音更新行蹤資料。完整的更新資料須包括:
- 運動員姓名
- 運動員代表姓名 (如適用)
- 運動員出生日期 (以便確認身份)
- 詳細的更新行蹤資料 (日期、時間、地點)
有關的短訊及電話錄音可傳至 (852) 6257 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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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誰遞交及更新行蹤資料?
有兩個選擇 選擇一 –運動員親自遞交及更新行蹤資料 選擇二 –運動員可選擇由其指定代表代為遞交及更新行蹤資料,但運動員須對有關行蹤資料負上最終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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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遞交及保持行蹤資料完整及準確的後果
當運動員於十八個月內積累任何三次行蹤資料失誤,無論是「匯報失誤」或「遺漏檢測」,則構成「違反運動禁藥管制條例」。視乎情況及個別案例,運動員將被取消代表香港參賽的資格及/或被罸停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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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在有關行蹤資料要求方面的權利
運動員有機會為疑似「匯報失誤」或「遺漏檢測」個案提供解釋,若有關解釋被接受,疑似個案將不會被確認為「匯報失誤」或「遺漏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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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 「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行蹤資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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